近来的呼和浩特,阳光明媚。蓝天下,位于赛罕区银河南街的公益冰雪场上充满了欢声笑语,“晒着冬日暖阳滑冰,别提多惬意!”天空越来越蓝,空气越来越清新,这是许多呼和浩特市民的共同感受。
来自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的最新数据,2021年呼和浩特市优良天数达到318天,优良率87.1%,较2020年增加24天,提升了6.8个百分点。
成绩来之不易,蓝天、碧水都是奋斗出来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平台显示,六项污染物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Ⅱ级标准: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一碳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为2天,比率0.5%。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重污染天数比率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目标。
呼和浩特市坚决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2021年,呼和浩特市编写完成了《呼和浩特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呼和浩特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成了碳排放数据的报告和核查工作;严控矿山企业生产扬尘,15家矿山企业稳步开展治理工作;涉及扬尘无组织排放的85家企业完成可视化、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并接入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同时积极推进居民取暖清洁化改造;采取“卫星+无人机+人工巡查+宣传动员”四位一体管控方式,严格控制春、秋季秸秆禁烧,秸秆焚烧火点大幅减少。
另外,呼和浩特市建成了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实行建筑工地“四定一包”责任制,推行建筑工地高围挡作业,全市降尘点降尘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6%;持续推进VOCs治理,出台《关于加强高温月份臭氧污染临时管控的通知》,对工业企业、建筑领域洒水增湿作业和沿街商铺、餐饮业、加油站、储油库、运输车辆强化执法监督和管控措施;建立大宗物料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监控平台,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运输管控措施;积极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推动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等原料,涉及7家整改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推进了首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呼和浩特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好“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力度不减、方向不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全面提升大气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