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韩非)1月23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向大会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出台20条服务保障措施,公开发布9个典型案例,以法治方式落实政策、保护权益、激励创新。
持续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累计督促追缴国有财产损失61.58亿元。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7人,起诉国家工作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135人。对企业负责人和关键管理、核心技术人员涉罪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不捕不诉1089人,变更羁押措施975人。持续开展“挂案”专项清理,清理完成39件涉民营企业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案件,助力企业放下包袱、放心发展。
李琪林说,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自觉和担当,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896人,起诉36508人;强化融入大局的自觉和担当,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自我革命的自觉和担当,抓实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检察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发展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李琪林还从以更高站位维护安全稳定,以更大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更优履职维护公平正义,以更坚定立场办好为民实事,以更实政治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2022年工作思路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