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韩非)在内蒙古自治区两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樊中华建议在202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峰值期和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与中东欧国家“17+1”合作机制框架指引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我区企业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的交流合作,并责成相关部门,如发改委、商务厅、贸促会等统筹协调引进并设立“中国(内蒙古)-中东欧国家合作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加强自治区与中东欧国家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科技、教育、体育、人文、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不断延伸和扩大双边贸易和合作交流区域范围。努力践行习近平主席在第九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提出的倡议和目标。推动中国(内蒙古)--中东欧国家互联互通和实现“引进来,走出去”合作新格局。
樊中华介绍:“中国(内蒙古)--中东欧国家合作示范区”应该包含以下几项功能:(一)“国际城市会客厅”。外交官使节会客,双边对等城市友好缔结、会客商城、商业流通、旅游接待、人才交流智库,科技创新等服务板块。(二)中东欧国家商品展示中心。展示及销售从中东欧17个国家进口的当地严选特色商品并通过对各个国家人文历史,民风民俗,特色文化,产品故事等方面的演示和宣传,实现场景式销售的目的。让当地群众不出国门即可享受国际知名高品质商品。(三)文旅展示中心。通过对中东欧国家特色文化,旅游景点,历史古迹等以图文、视频、自媒体的形式进行展示推广,为内蒙古搭建中东欧国家文化交流的场所,为我区群众了解中东欧各国文化和历史提供一扇窗口,为推动双向旅游业发展提供更多合作机会。(四)素质教育推广展示中心。通过对中东欧国家优势体育项目,体育明星和著名艺术家的形象展示,推广中东欧国家体育及艺术作品,开设中东欧国家优势体育项目国内培训课程,加强中国(内蒙古)-中东欧各国的体育和艺术交流互动,提升下一代素质化教育水平,培养更加广泛的体育和艺术特长及专业技能。(五)双边投资一站式服务中心。除了引进科技项目和技术以外,将展示中东欧国家投资发展机遇,通过对中国(内蒙古)-中东欧各国的优势项目、投资咨询和投资服务展示和推荐,为双方搭建跨境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同时,推介中国(内蒙古)-中东欧国家双边优秀企业,企业家走出去与引进来,带动当地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