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进一步强化散煤管控的通知》(呼环委办发〔2021〕182号)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贺海东市长在燃煤散烧综合治理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关于供暖季空气质量及燃煤散烧情况的通报》,助推首府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实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散烧燃煤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关于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呼和浩特市销售散煤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组织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科室、各旗县区局、派出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积极协调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按照自治区监督抽查的方法,于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期间,对呼和浩特市所有领取营业执照的散煤销售主体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对呼和浩特市18个销售点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将在收到检验结果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散煤经营主体。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使用清洁煤炭,宣传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散煤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作用,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落实部门工作措施,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广大群众对使用清洁环保能源的理解与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清洁的空气环境。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