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文明办了解到,日前,中央文明办正式公布了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我区16地榜上有名,其中包括4个地级市,分别为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12个县级地区,分别为阿鲁科尔沁旗、额济纳旗、鄂托克旗、二连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科尔沁右翼前旗、土默特右旗、乌拉特中旗、乌兰浩特市、乌审旗、锡林浩特市、伊金霍洛旗。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步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此次中央文明办确定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城市名单,包含97个地级市和320个县级地区。
据悉,呼和浩特市已连续三届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为坚决打赢打好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翻身仗”,呼和浩特市将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瞄准新目标,压实新任务,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狠抓问题短板、夯实工作措施、磨砺顽强作风,快速拉开决战的阵势,拿出决战的行动,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记者 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