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实习记者王一格)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举办“向人民报告”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发布会上,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冯虎向人民报告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2020年是全国森林公安改革之年,内蒙古森林公安顺利完成体制调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区森林公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恪守“四个第一”,围绕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多警种合成作战,构建“专业化侦查、规模化打击、数据化支撑”的强大合力,对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12567起,侦办刑事案件1316起。
在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根据涉林涉草违法犯罪特点,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治安防控“网格化”包片管控作用,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镇村屯、国有林场及农牧场点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涉林案件12229起,其中刑事案件1139起,收缴林木蓄积1504立方米,涉案林地2.8万亩,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871人,涉案价值5.2亿元。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破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涉案林地面积739亩。通辽市森林公安严惩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起重特大滥伐林木案件,收缴林木蓄积817立方米。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以保护森林草原野生药用植物为重点,打击盗挖、收购野生药用植物违法犯罪,共收缴野生植物1.3万余公斤。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直接领导指挥下,各地深入推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昆仑2020”专项行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密切警种配合、提升打击力度等手段,严守乱捕滥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终端消费四道防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四类违法行为。通过走访排查、网络交易平台监测,研判各类信息,循线深挖,狠抓大案攻坚,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战果。共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338 起,其中刑事案件177起,收缴野生动物 5899(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856件,收缴象牙制品6.5 公斤,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416 人。
在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方面。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紧盯全国“两会”“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启动高等级勤务,加大对林区牧区重要卡口、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林区社会秩序持续安全稳定。各盟市均制定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应急处置预案》,使应急处置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各地还结合应急预案,联合应急、林草等部门相继开展了应急实战演练,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使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的能力。各级森林公安主要领导亲自牵头、靠前指挥,积极深入基层和一线指导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实现了火灾案件综合查处率显著上升、火灾刑事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的可喜局面。2020年,各地共查办涉火案件3161起,行政处罚2819人次,治安拘留209人,破获失火刑事案件11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8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安全。
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今后,全区森林公安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守护好内蒙古生态安全,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